您好!欢迎光临闽安消防,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咨询服务热线:186-59123119
您的位置: 主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新闻

新闻动态

联系我们

福州闽安消防维保

邮 箱:119@xf119.cn
手 机:400 8560592
电 话:186-59123119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集中区浦上工业园D区18号

福州消防器材

发布时间:2023-07-19 21:16人气:

福建消防器材厂家灭火器批发消防维保公司检测维修


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水基新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各类推车灭火器及各类灭火器维修...七氟丙烷灭火器、热气溶胶灭火器、超细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等及各类自动灭火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悬挂式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水基型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灭火器罩、投掷式灭火器、干粉灭火剂、灭火器箱、灭火器底座、喷淋喷头、消火栓、消火栓箱、消火栓箱门、微型消防站、消防水带、消防水及接口、安全出口灯、应急疏散灯、消防、安全头盔、多功能安全锤、头灯、消防防毒面罩、空气呼吸器、灭火毯、防火泥、防火包、煤气报jing器、单独式感烟探测器、太阳能警示灯、反光条、3M车身、反光地贴、警戒线、反光背心、消防员呼救器、消防救援服、消防战斗服、消防轻型防化服、消防重型防化服、消防隔热服、单人电动送风机、消防头盔、消防靴、消防手套、消防腰带、消防架、消防勾、消防锹、消防斧、消防桶、消防沙箱、防汛沙袋、安全绳、消防腰斧、逃生缓降器


福州,别称榕城、三山、左海、冶城、闽都,简称“榕”,福建省省会,位于福建东部、闽江下游沿岸,是东南沿海重要都市,海峡西岸经济区政治、经济、文化、科研中心以及现代金融服务业中心。首批14个对外开放的沿海港口城市之一,全国综合实力五十强城市、曾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宜居城市”、“福布斯中国大陆最佳商业城市百强城市”的美称。


为认真落实“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加强对消防灭火器材的管理,福州管理处委托专业公司针对临期灭火器进行换药换配件,指导保卫人员对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及全面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过程中,根据专业公司消防指导的要求,保卫人员对换药换配件的临期灭火器进行保养;对办公区域放置的消防灭火器进行拉网式安全巡查,检查灭火器的压力表是否在绿色区域间才能判定是否有效;手压柄,保险销是否有铅封,外观是否保持无变形、生锈,皮管不能有破损等现象。这些措施确保了防火安全,为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驾护航。 


 灭火器药剂的有效期

  我们所说的灭火剂有效期,通常是指干粉灭火剂,干粉灭火剂没有明确的有效期要求,一般为5至6年更换一次,或者经定期检验合格以后继续使用:

  1、喷放过的灭火剂,以及达到报废年限灭火器的灭火剂,不得回收使用。

  2、在有效使用年限内,未喷射过的干粉灭火剂,如经检验,干粉灭火剂的主要组分含量、含水率、吸湿率、抗结块性(针入度)和斥水性等符合相关灭火剂标准,且无外来杂质,则可用于再充装,并应保持检验记录。

  水基型灭火器的灭火剂,各厂家成分有别,应遵行各厂家规定。

一、灭火器报废或更换,应遵行等效替代的原则:

  灭火器报废后,新配灭火器的规格、型号、数量、设置位置等均应与原灭火器一致。当需要改变时,应注意灭火种类、温度适用范围与原灭火器一致,同时灭火级别、配置数量等均不得低于原灭火器。

  二、更换或维修灭火器时,每次送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超过所属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的1/4。超出时,应当选择类型规格和操作方法均相同的备用灭火器来替代,替代灭火器的灭火级别不能小于原配置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三、检查、维修、更换后的灭火器,均应按原设置点位置摆放,如有变更,应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复核计算。

  四、灭火器的检查、维修、报废和更换,应同时满足灭火器产品标识要求,部分特殊型号的灭火器,厂家可能有更严格的要求。

  五、本文所述的灭火器,并不适应于简易式灭火器,简易式灭火器属于自愿性配置的消防器材,《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要求配置灭火器的场所,不能用简易式灭火器代替,简易式灭火器不可重复充装使用。

灭火器维修

  灭火器的检查及维修,包括巡检维修及定期维修两种情况:

  一、巡检维修:

  1、各单位应对灭火器及各类消防设施进行日常和定期巡检,检查记录应保留待查,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日常及定期巡检制度,并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根据GB50444要求,灭火器的配置、外观等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对于候车(机、船)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以及堆场、罐区、石油化工装置区、加油站、锅炉房、地下室等场所,至少每半月检查一次,基本检查内容及要求如下:

  2、日常及定期巡检中,如发现灭火器被挪动,缺少零部件,或灭火器配置场所的使用性质发生变化等情况时,应及时处置。

  3、日常及定期巡检中,如发现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或符合其他维修条件的情况,应及时送至灭火器生产企业维修部门或其授权的维修机构进行维修。

  注:本文所述的灭火器生产企业,是指灭火器的原生产厂家,本文所述的授权维修机构,是指灭火器的原生产厂家授权的维修机构,以下同。


  二、定期维修:

  根据要求,只要达到或超过维修期限,即使灭火器未曾使用过,即使定期巡检正常,也应及时送至灭火器生产企业维修部门或其授权的维修机构进行维修。


186-59123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