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 箱:119@xf119.cn
手 机:400 8560592
电 话:186-59123119
地 址:泉州市鲤城区智泰路36号 /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集中区浦上工业园D区18号
根据TSG R0006-2014《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明文规定对消防气瓶要定期检测。规定如下:
7.4.1 各类气瓶的检验周期
气瓶的检验周期不得超过本条规定。
第7.4.1.1条规定 钢制无缝气瓶、钢制焊接气瓶、铝合金无缝气瓶:
(1)盛装氮、六氟化硫、惰性气体及纯度大于等于99.999%的无腐蚀性高纯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1次;
(2)盛装对瓶体材料能产生腐蚀作用高的气体的气瓶、潜水气瓶以及常与海水接触的气瓶,每2年检验1次;
(3)盛装其他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1次。
由上述规定可知,七氟丙烷、高压二氧化碳及IG541钢瓶需要每3年检验一次。
消防气瓶包括七氟丙烷钢瓶、高压二氧化碳钢瓶、IG541混合气体钢瓶在使用的时间较长后,瓶体会因为外界污染受到腐蚀而变薄,也会因为瓶体内有水分或其他杂质腐蚀钢瓶而出现裂纹,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七氟丙烷钢瓶不及时检测,就会出现开裂和爆炸的危险,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时可危及周围人员,造成人员伤亡,而相关人员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提醒大家要定期检查一下钢瓶的情况,如果发现异常要及时更换,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